民航局近日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随身携带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但记者昨日从南航了解到,连日来南航广州出港行李中,仍有较多旅客因在行李中放置了“充电宝”而被安检扣下。据统计,自8月15日至今,南航广州出港行李中每天因托运有充电宝而被安检拦下的都接近200件,8月18日这一数据更达到395件,这也意味着南航在广州出港的航班每百件行李中就有两件被拦下。这不仅造成了安检和货运工作量增大,而且也会导致行李不能和旅客同机抵达,影响旅客旅行计划。
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数码相机、智能手机等数码设备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为数码设备提供备用电力的充电宝也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但是,“充电宝”中的锂电池,在密闭、高温等环境下,极容易产生短路、甚至爆炸等情况。正因为如此,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对旅客常用的“充电宝”运输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者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瓦特小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并且在飞机上不得打开充电等。
但记者发现不少旅客对这一规定并不熟悉。据白云机场安检部门反馈,旅客托运充电宝的现象非常普遍,且其中不少充电宝属于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导致近期因行李内有充电宝而被安检扣下致使行李无法与旅客同机抵达的情况大幅增加。据了解,南航广州出港特价机票行李中,因放置了“充电宝”而被安检扣下的行李件数,从原来的个位数上升到近日的三位数,8月15日至今,每天因托运行李中有充电宝而被拦下的行李都接近200件
若旅客在行李中托运了“充电宝”,行李在经过安检机时会被安检部门扣留。如果能及时联系旅客,则由旅客授权安检部门开包取出;如果无法及时联络到旅客,导致的结果就是行李不能和旅客同机抵达。旅客到达后提取不到行李,只能在目的地站机场的行李查询处登记,当地行李查询部门再跟始发站联系,确认旅客的行李是因为安检问题扣留后,还需要旅客填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同意始发站的工作人员将其行李开包,取出危险品,再通过后续航班托运过来。这样一折腾,即使航班频密,旅客也需要再多等三至五个小时,万一遇到每天只有一班或者几天才有一班的航线,那就耽误得更久了。而且,因为安检扣留的原因不能及时拿到行李的旅客,航空公司是不提供赔偿,送行李到家的服务也是需要旅客自费的。
为保证航空安全,机场安检部门加强了对锂电池和充电宝的安全检查,南航也在候机楼值机区域增设了醒目的图文提醒旅客注意相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的口头提醒力度。
为避免旅客因行李中装有“充电宝”而延误行程,南航再次提醒旅客,请旅客出行前检查好行李物品,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等禁止托运的危险品,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一个舒心顺畅的旅程,也给大家的飞行安全提供了又一道保障。
充电宝其实就像我们的手机电池一样,属于备用锂电池,大家都知道,锂是一种非常活泼的金属,在高空环境下遇热后很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将锂电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中容易受到挤压或者被碰撞,从而引发锂电池自燃,会严重威胁飞行安全。而随身携带的放置环境就相对宽松安全的多,而且如果发生危险也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若充电l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一、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二、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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